2018-2019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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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惠州市中大恵亚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大恵亚医院2018-2019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大恵亚医院2018-2019年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AHZ2017038号
三、采购项目预算:9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费用: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售)。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4、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5、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必须为通过GMP认证合格的企业,且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
6、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报名资料缺一不可: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体生产厂家的GMP认证合格证书和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7)投标人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9:30至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2月9日上午10:00。
3、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开标室)。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惠州市中大恵亚医院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2-2533958 电话:0752-6516990-8907
传真:0752-2538097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78号东方巴比伦五楼501室 邮编:516080
邮编:516001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