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人函〔2020〕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对符合免于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4日至6月10日)。公示期间接受职工与群众监督,有异议情况的,请通过书面形式向本院进行反映。
受理单位:人事科、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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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科
2020年6月4日